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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海安24处电动车上牌地点

来源:转载 发布时间:2020-08-13 15:00:0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海安市民朋友注意啦!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,可以到以下地点上牌啦!如果是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标准的,将不予上牌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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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,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现场交验车辆,并提交以下材料:

(一)所有人身份证明;

(二)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;

(三)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。

身份证明是指:

1、单位的身份证明,是指该单位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、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;

2、个人的身份证明,是指《居民身份证》、《临时居民身份证》。南通地区以外的车主还需要提供居住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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